關于波黑最新清關規定
尊敬的客戶,您好!
接香港DHL通知,從即日起,寄往波黑的私人包裹,隨貨文件申報必須遵從以下規定:
發票必須有發貨人的詳細地址、發貨人全名、聯系電話、發貨人身份證復印件、貨物詳細描述、品名項目編號、單價、總價。不接受籠統的品名描述,例如“black dress”是不接受的,必須詳細申報,如“long black dress, short sleeve 100% cotton, size 42”。如收件人要向海關申請豁免關稅,收件人必須憑機票到海關辦理,新的貨物及工藝品不在豁免范圍內。
請發貨人在交寄貨件時嚴格按以上要求提供隨貨文件,同時務必知會收件人積極配合辦理清關手續,如貨件到達當地20天內未能完成清關,海關將安排自動退回,退件前不另行通知收件人及發貨人,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發貨人支付。
請各公司知悉,因此而造成的不便,敬請諒解。
閩亞客服部
2012-2-10